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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 阅览数:

宁波大学附属学校、青藤书院:

根据《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附属学校、青藤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以下简称两校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1.两校专项面向宁波大学附属学校和宁波大学青藤书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公开申报,不设选题指南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学业绩和班级管理工作中明显落后的;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两年内被撤题或终止;

3)项目负责人累计主持过2项校科研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二、资助额度相关要求

1.项目分为重大委托、骨干培育和自由探索三类,资助经费额度分别约为3.5万元/项、2.5万元/项和1万元/项。

(一)重大委托类:重点支持推进学校发展、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的教学科研项目,综合提升学校的品质与影响力。

(二)骨干培育类:重点支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师,通过配备宁波大学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项目导师,以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开展研究,为培养骨干教师打下基础。

(三)自由探索类:重点支持从事教学一线的教师,结合实践工作在教科研领域进行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提升教科研水平,促进教师成长。

2.申报重大委托类和骨干培育类项目的教师,应获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自由探索类项目的教师,应获得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三、研究期限和预期成果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重大委托类和骨干培育类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项目相关研究成果支持项目负责人获得以下成果之一: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教科规划、教研课题立项并获二等奖以上;宁波市骨干教师、江北区名师等以上荣誉。自由探索类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项目相关研究成果支持项目负责人获得以下成果之一:江北区骨干教师;宁波市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申报人提交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申报表》(附件1)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专家评审表》(附件2)各一份。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推荐单位提交2025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附属学校、青藤书院)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刘驰

联系电话:87600952、683465(短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安中大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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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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