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通知精神,我校今年新获批119项省基金项目(含自筹16项),获批项目数位居省属高校第一,其中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4项、重点项目17项(含联合基金重点项目5项、省优青3项目;自筹2项)、探索项目55项(含联合基金探索项目13项,自筹6项)、青年项目43项(含自筹8项)。重点项目获批数暨2024年再创历史新高,较2024年同比增长41.6%。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填报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1和附件2.2),督促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相关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3),打印签字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任务书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登入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在2025年1月24日16:00前完成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网络上报至省基金办。
二、纸质任务书、申请书集中寄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2月25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盖章页必须彩色打印)(一式叁份)、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与任务书依托单位盖章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系统在线申请实体章用印,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系统提交该类型用章申请。各二级单位收齐本单位上述要求的任务书与申请书并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项目任务书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项目任务书扫描并系统上传,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做好本单位项目任务书与科技伦理承诺书上传确认,并于2025年3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有关项目的包干制项目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4)与盖章后的申请书与任务书各一式两份至安中大楼科技处503办公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妥善保存!
三、立项文件寄送
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邮寄给各依托单位,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任务书网上填报
1.技术咨询:郑圣彪 0571-85214970
2.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
3.校科技处联系人:王优莹 574397/87609157
附件1.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校立项项目清单(含自筹)
附件2.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填报说明
附件2.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项目任务填报说明
附件3.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
附件4.包干制项目经费个人承诺书模板(杰青、杰青延续项目填报)
科技处
2025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内网科技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