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落实宁波各区县市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合作专项任务,推进学校与宁波市相关区县市企业合作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难题,学校与鄞州区、奉化区、慈溪市、象山县等地开展合作,设立定向委托科技项目基金。前期学校已经完成了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挖掘工作,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39项(附件1),请相关老师围绕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清单
指南编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来源地 |
2501 | AI大模型驱动的全屋健康光场景调控系统 | 慈溪 |
2502 | 长寿命罩极电机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慈溪 |
2503 | 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高强超轻耐高温、耐疲劳专用金属组件关键技术研发 | 慈溪 |
2504 | 面向智慧康养的全向移动人形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 慈溪 |
2505 | 面向煤电机组应用的有机污泥协同秸秆制备生物质燃料关键技术 | 慈溪 |
2506 | 智能电表阻燃外壳及端子组件精密检测及自动化装配的关键技术研发 | 慈溪 |
2507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用环保高强聚氨酯材料的研发及应用 | 慈溪 |
2508 | 弓形虫病母胎传播诊断标志物的发现及阻断抑制剂的开发 | 慈溪 |
2509 | 绿色家电用防粘连单组分有机硅丙烯酸酯涂层材料的制备及产业化 | 慈溪 |
2510 | 面向无人机凸轮轴的双主轴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精度提升关键技术 | 慈溪 |
2511 | 新型锂电割草机 | 慈溪 |
2512 | 高可靠高效率水声换能功率放大技术 | 慈溪 |
2513 | 融合应用安防平台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 慈溪 |
2514 | 芯片烘烤设备的标准化设计 | 慈溪 |
2515 | 两季产品(电风扇、室内加热器)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 慈溪 |
2516 | 微型化高峰值功率人眼安全激光材料及模块制备 | 奉化 |
2517 | 光学纳米涂层及高效彩色光伏电池组件的研究 | 奉化 |
2518 | 240级耐高压耐高温工程液压磁阀用特种电磁线研发 | 奉化 |
2519 | 基于化合物半导体的窄线宽激光芯片及激光器研发 | 奉化 |
2520 | 现代摩托车智能骑行系统研发 | 奉化 |
2521 | 红外激光器波束整形透镜研究 | 奉化 |
2522 | 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绿色回收与高效再生利用研究 | 奉化 |
2523 | MOFs增强刀刮布用环保型超分子高强丝聚合物涂层材料关键技术 | 奉化 |
2524 | 用于锂电池的碳基材料分散剂关键技术研发 | 奉化 |
2525 | AI赋能降血糖AKK益生菌智能化工业生产的关键技术研发 | 象山 |
2526 | 数智低碳电力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 象山 |
2527 | 大型压滤机自动除糟系统设计开发 | 象山 |
2528 | 新能源汽车内饰用水性聚氨酯粘接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象山 |
2529 | 新型多功能复合涂层的绿色全干式制备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 象山 |
2530 | 基于深度学习的自动驾驶数字孪生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鄞州 |
2531 | 基于无人机航拍多源数据融合的桥梁高精度损伤智能检测与量化分析技术 | 鄞州 |
2532 | 基于特异性eRNA的结直肠癌诊断标志物挖掘及试剂盒开发 | 鄞州 |
2533 | 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焊料表面组织调控与焊接性能优化机理研究 | 鄞州 |
2534 | 滨海地区竹节排水桩关键技术与设计理论研究 | 鄞州 |
2535 | 低空大型飞行器电池保护壳 | 鄞州 |
2536 | 汽车零部件振动异响源识别及改进策略研究 | 鄞州 |
2537 | 近零排放混动新能源汽车后处理催化剂技术研发 | 鄞州 |
2538 | 高通量高效消除挥发性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关键技术研发 | 鄞州 |
2539 | 基于IGZO-HfO2异质结的一体化栅源调控仿生突触器件与双模响应机制研究 | 鄞州 |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项目主要面向解决地方产业关键技术需求,须与需求来源地企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项目),评审结果较好的一般项目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答辩,择优升级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项目),并增加一定的考核指标;
(四)项目经费一般分批支付,立项时支付70%,验收合格后支付30%,项目经费按照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审批和管理;
(五)获批项目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共同签订任务书,项目成果原则上应归属学校所有。
三、项目团队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在编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三)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四)同一项目团队承担同一区县市项目不超过1项。
四、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一)在鄞州区(不含高新区)、奉化区、慈溪市(不含前湾新区)、象山县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
(二)具备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合作单位原则上应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等企业或2024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
(四)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五、其他说明
(一)项目团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项目与管理,对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按项目任务书规定实施项目,虚假骗取、套取项目经费以及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时,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二)项目申报须围绕申报指南撰写,获批项目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原则上不得减少;
(三)除基本信息表外,申报材料中不能泄露项目团队及合作单位详细信息,泄露相关信息视为无效申报;
(四)经费到校后予以校内立项。
六、申报流程
2025年5月28日前,项目团队报送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佐证材料包括承诺书(附件3)、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单位资质或2024年度研发经费支出等证明材料等,同时报送申报书word版电子稿,由项目团队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联系人处。
联系人:李德祥 联系电话:6993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安中楼402
附件:
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3、承诺书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内网人文社会科学处下载